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
建设项目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眼业病危害预评价,编制评价报告,并组织专家进行审核。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
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设计阶段,自行编制或委托有资质的机构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并组织专家进行审核。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及防护设施峻工验收
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试运行期间,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编制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并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及防护设施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