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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项目公示

乳源东阳光氟树脂有限公司 高通量高效料膜材料PVDF研发及产业化目项目(一期)

2018-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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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乳源东阳光氟树脂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广东乳源化工基地内的氟化工产业园内

联系人

姜先生

项目名称

乳源东阳光氟树脂有限公司 高通量高效料膜材料PVDF研发及产业化目项目(一期)

项目简介

乳源东阳光氟树脂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1月,位于广东乳源化工基地内的氟化工产业园内,项目投资23882万元,占地面积20046m2 ,项目计划年产主产品PVDF(聚偏氟乙烯)10000吨、中间产品VDF(偏氟乙烯)10300吨和副产品31%盐酸18760吨。该项目分期建设,一期项目2016年5月建成投产试运行,一期年产主产品PVDF(聚偏氟乙烯)2000吨、中间产品VDF(偏氟乙烯)2060吨和副产品31%盐酸3752吨,目前已试生产6个月。用工99人。

现场调查人员

韩效栋

现场调查时间

20168月16

建设单位陪同人

胡先生

检测采样人员

唐杨梅、钟锦

检测采样时间

2016年8月24~26

建设单位陪同人

姜先生

建设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结合本次评价期间该公司生产产品情况、我国现行的职业卫生标准、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危害程度及工人的接触情况等,本次检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丙酮、氨、磷酸、锰及其无机化合物、二甲基乙酰胺、氢氧化钠、氯化氢及盐酸、氟化氢(按 F 计)、氟化物(按 F 计)、电焊烟尘、其他粉尘、高温、噪声。

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

1)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程度

根据对该项目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原辅料等的综合分析和职业卫生现场调查,该项目存在于生产工艺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丙酮、氨、磷酸、锰及其无机化合物、二甲基乙酰胺、氢氧化钠、氯化氢及盐酸、氟化氢(按 F 计)、氟化物(按 F 计)、电焊烟尘、其他粉尘、高温、噪声。

生产性粉尘浓度: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生产性毒物浓度:配电 4 楼化验室磷酸检测结果超出国家规定限值外,其他生产性毒物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噪声强度: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2)“ 三同时” 执行情况

该项目已于 2014 年 12 月已由韶关职业病防治院进行了职业危害预评价,并在当地安监部门进行了备案。2015 年 4 月已由汇智工程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制,并在当地监部门进行了备案。

3)职业 健康监护

该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委托具有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医疗机构,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该项目职业健康检查符合要求。

4)  职业病危害 风险分类

该项目属于“合成材料制造”,根据《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 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该项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为“ 严重”。

根据现场检查结果和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该项目在实际生产过程中,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良好,所检职业病危害因素均符合要求,综上所述:该项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为“ 严重”。

5)职业病防护设施控制效果

在正常生产情况下,该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达到控制效果要求,防护设施控制效果良好

6)应急救援措施及管理

应急救援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对应急救援的要求。

7)个人防护用品

该公司为作业人员配备的个人防护用品符合要求。

8)职业卫生管理

该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较为完善,职业卫生健康教育、档案和资料管理等工作已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综上所述, 该项目 当前 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 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在正常生产过程中,采取了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

1)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该厂应当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 号)、《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等有关规定落实上岗及转岗、在岗、离岗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

2)针对职业病危害因素,制定持续性的职业卫生教育培训计划,增强员工的职业病防护意识;该厂还应进一步加强对相关人员进行急救、自救和互救技能的训练。

3)建设项目正式投产后生产规模、工艺或者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防护设施等发生变更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变更内容重新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价和职业卫生审核或备案。

4)控制效果评价完成后,及时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

5)建议该厂在焚烧装臵正常运行时,对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定期检测。

6)该项目在可能存在甲醇的场所设臵了可燃气体报警仪,但未设臵有毒气体报警仪,建议企业按照《工作场所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臵设臵规范》(GBZT 233-2009)、的要求更换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臵。

7)建议该厂加强四氯乙烯工序操作现场管理,合理控制四氯乙烯及四氯化碳取样时的流速、流量,督促现场操作人员正确佩戴个体防护用品。

8)依据《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49 号),正式投产后,每年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检测时间应选择在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最高的工作日,同时在一个工作日内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最高的时段进行采样。另外,建议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应当存入本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并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和劳动者公布。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20161118日,专家组同意修改后通过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评审。

[PDF]  乳源东阳光氟树脂有限公司 高通量高效料膜材料PVDF研发及产业化目项目(一期)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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