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项目公示
建设单位 |
韶关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 |
|||
地理位置 |
浈江区东莞产业转移工业园浈江片区的比亚迪韶关工业园区内 |
|||
联系人 |
李志国 |
|||
项目名称 |
韶关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韶关比亚迪消费性电子产品项目 |
|||
项目简介 |
||||
比亚迪韶关工业园区建立于2009年11月,占地面积约为77万平方米,共有员工约2000人,一期投资约15亿,主要生产电动叉车及汽车零配件;随着公司的发展和产品市场需求,伴随手机及电脑配件产品业务的快速发展,迫切需要建设一条消费性电子产品生产线及相关配套设施以满足生产需要,拟新增消费性电子产品项目。 该项目拟建地点位于浈江区东莞产业转移工业园浈江片区的比亚迪韶关工业园区内(东经113°56′64.72″,北纬24°59′3.31″),项目拟投资2.9亿元,占地面积约为42000平方米,该项目建成后生产规模约为年生产H18后壳48万件、H18支架48万件、H18foot件48万件。 |
||||
现场调查人员 |
/ |
|||
现场调查时间 |
/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 |
|
检测采样人员 |
/ |
|||
检测采样时间 |
/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 |
|
建设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
该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如下: 1)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金属粉尘、2-二乙氨基乙醇、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丙酮、丁酮、乙醇、甲酸、氟化钾、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硫酸、硫化氢、氨、激光辐射、工频电场、高温、噪声; 2)劳动过程中可存在:职业性精神(心理)紧张;单调重复作业等; 3)生产环境中可存在:高温(夏季)。 4)建设、安装过程中可存在:粉尘、噪声、电焊弧光、电焊烟尘以及油漆作业时产生的挥发性有害气体。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
结论: 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规定,该项目属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较重”的项目。 该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执行了我国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针对职业病危害因素提出了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通过综合分析和评价,建设单位若能在设计和建设过程中落实本报告书中提出的补充措施和各项建议,预期在正常生产情况下,作业工人实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可以控制在国家职业接触限值以内。因此,该项目在落实了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配置以及本评价报告建议措施的情况下,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从职业病危害防护角度考虑,该项目是可行的。 建议: (1)职业病防治责任 ①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和有关施工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并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向建设单位提供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影印件。 ②工程监理单位、监理人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职业病防护设施施工过程实施监理,并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工程质量和施工过程职业病防治效果承担监理责任。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向建设单位提供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影印件。 ③建设单位应履行相应的监督责任,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建设过程中职业病危害防护工作,包括配备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体防护用品等。 (2)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①项目经理部应根据施工规模配备专职卫生管理人员; ②项目经理部应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培训和考核制度,项目经理部负责人、建造师、专职和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经过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具备与施工项目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知识和管理能力。 ③项目经理部应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制度。职业健康监护主要包括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等内容,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应符合GBZ188的要求。项目结束时,项目经理部应将劳动者的健康监护档案移交给项目总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应长期保管劳动者的健康监护资料。 ④项目经理部应在施工现场入口处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在施工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说明,使进入施工现场的相关人员知悉施工现场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后果和防护措施。警示标识的设置应符合《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的要求。 ⑤项目经理部应向施工工地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申报施工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做好职业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记录、报告和档案的移交工作。 ⑥项目监理应对施工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其落实情况、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做好记录并存档。 |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
2016年3月6日,专家组同意修改后通过预评价报告的评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