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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项目公示

富之光电子科技关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公示内容

2018-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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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

富之光电子科技(韶关)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迎宾路

联系人

张课长 

项目名称

富之光电子科技(韶关)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项目简介

富之光电子科技(韶关)有限公司位于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迎宾路。该公司成立于2002年11月,于2003年正式投产。公司注册资金800万美元,总占地面积38736m2,其中生产、仓储区占地面积为11840m2主要生产销售铝电解电容器,年生产量7亿个。现有职工212人,生产人员172人。

现场调查人员

彭光明、文明

现场调查时间

2015年12月2日

用人单位陪同人

张课长

检测采样人员

唐艳梅、钟锦

检测采样时间

2015年12月15-17

用人单位陪同人

余夏微

用人单位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用人单位产生和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化学有害因素(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丙酮、丁醇、丙二醇、三氯乙烯、铝金属粉尘、其他粉尘)、物理因素(噪声、高温、工频电场)。

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

    该公司主要生产铝电解电容器,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中的电容器制造业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较重”。该公司生产时会用到油墨、天那水、电解液等化学品,且生产规模较大。

在正常生产和防护设施开启的情况下,该公司按本评价报告提出的措施、建议完善后,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

1)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用人单位职业病

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要求进行职业病危害合同告知,各岗位员工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参见表8.1-2。

2)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用人单位职业病

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要求在车间设置公告栏,公布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各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危害。

3) 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

号)的要求分类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和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4) 今后的职业健康检查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的要求,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新录用劳动者,包括转岗到该作业岗位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并定期对相关员工进行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及对离岗职工进行离岗职业健康检查。各岗位具体检查项目参照本报告内容和《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

5)  按照《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的要求建议该公司增强B栋一楼车间 清洗工位A栋一楼车间 自动老化工位A栋二楼车间 组立工位A栋二楼车间 手工贴片工位照明功率,加强工作岗位的局部照明,提高工作环境照度。

6)  本次评价检测该公司B栋一楼车间含浸工、印刷工、手工老化工、清洗工、组立工、套胶工;B栋二楼车间钉卷工、钉卷品检工;A栋一楼车间分选工、剪脚、老化;A栋二楼车间含浸工、清洗工、印刷工、组立工、老化工、分选工、贴片上带工、手工贴片工、设备巡检工接触噪声的检测结果不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物理因素》。该公司为员工配备防噪耳塞。建议经常保养和维护上述岗位的生产设备,监督该岗位作业员工佩戴防噪耳塞。

7  本次评价检测该公司B栋一楼印刷机未设置任何相应的防护设施B栋一楼印刷工实际接触的生产性毒物浓度不能控制在限值以内,该公司防毒设施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要求。该公司B栋一楼印刷机应设置与A栋二楼印刷机一样的局部密闭的排毒装置或在印刷机上方设置相应的局部排风罩。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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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富之光电子科技关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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