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安监总安健[2012]73号),该公司属于耐火材料制品制造,该公司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综上所述,在正常生产情况下,该公司按本评价报告提出的措施、建议完善后,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
1)按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要求完善各车间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告知牌。
2)将破碎工和成型工发放的3M1270耳塞更换为3M1426耳罩。
3)在混碾车间设置洗眼器。
4)按《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49号)和《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对员工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组织需复查人员进行复查。
5)该公司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加强对员工职业病防护用品佩戴情况监督,工作结束后对员工的安全教育中增加对工人进行职业卫生管理教育,加强其个人防护意识。
6)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参加安监部门组织的职业卫生管理培训,并通过考核合格取得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证书。
7)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要求在工作场所设置公告栏,并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签订职业病危害合同告知书。
8)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对新入职的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上岗,并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在岗期间培训,并保存相关培训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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